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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更好地引进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按照山东省委组织部和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37号)、淄博市委组织部和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通知》(淄人社字〔2020〕10号)文件规定,根据相关行业事业单位人才需求,研究确定了淄博市博山区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目录,现予以公布。
目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博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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