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幼儿园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19年将面向社会招聘50名幼儿园教师。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1983年7月9日及以后出生)。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条件。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资格要求和其他条件。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其他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19年7月8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均为2019年7月8日。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19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余人员应在报名首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具体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报名时仅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具体请查询: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