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人才优先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淄发[2017]34号)、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意见》(淄人社发[2014]32号)精神,为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有企业招聘应届毕业生
市、区县国有企业单独到高校、人力资源市场,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可以不通过申请招聘方案统一发布,但应提前将国有企业招聘计划报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备案,招聘结束后为吸纳的高校毕业生及时做用工备案、就业登记手续。
二、通过“直通车”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
自2018年起,我市将开通重点品牌活动引才“直通车”,即:“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鼓励各国有企业通过此项活动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将根据用人需求,到省外、省内等重点高校组织现场招聘活动,并及时做好用工备案、就业登记相关服务。
三、加强对国有企业招聘高校毕业生服务
市、区县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全面了解企业用人需求情况,建立完善国有企业人力资源服务信息台账。对有需求的,要积极帮助拟定招聘计划,制定科学规范的招聘方案,提高国有企业选人质量。要根据企业用人计划,通过举办上门对接、专场招聘会、集中招聘会、多渠道发布信息等方式及时开展就业和人才服务活动。
定期开展全市人才需求状况摸底调查、采集,编制最新人才需求目录,开展“淄博--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进一步提升我市人才发展竞争力,服务支撑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
原标题: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问题的通知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