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6日9:00—3月29日12:00
查询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登录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点击进入,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4年3月29日12: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A4类岗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间内,将报名表(附件3)送至初审部门(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进行初审。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3月29日16:00
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并提供咨询服务。对符合招聘条件的,予以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3月26日11:00— 3月30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A1、A2、A3类岗位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4年4月11日9:00—4月13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其中A3、A4类岗位按1:1;其他岗位按1:3)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情况,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保持通讯畅通。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
附件1:2024年度淄博市张店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